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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西安理工大学2017年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及公开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7-10-24 00:00     编辑:     作者:梁涛     出处: 访问量:

校属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深入落实高校信息公开清单做好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教办厅函〔201741 号)、陕西省教育厅《关于落实高校信息公开清单做好 2017 年度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及公开工作的通知》(陕教秘办〔20179号)和《西安理工大学信息公开办法》要求,学校决定开展2017年我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现就做好 2017 年度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新形势下信息公开工作在服务公众、服务师生、接受监督、树立公信力方面的重要作用,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认真完成我校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任务,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有效开展,推进信息公开工作走上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和标准化的轨道。

、组织机构

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实行校长办公室组织实施,校属各单位各负其责,监察部门监督检查,师生员工积极参与的工作机制。

地点:行政楼110室   联系方式:82312598(梁涛)

交流平台XUT信息公开QQ(群号:174797941

工作职责:组织编制信息公开目录、信息公开指南和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等,上报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管理、维护和更新学校信息公开网。

三、年度报告的形式与内容

年度报告要内容全面、条理清楚、数据真实、重点突出、形式多样、时效性强,鼓励各位创新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发布形式,方便公众阅读和获取信息为目的。年度报告应包括下列内容(提纲):

1.概述(主要反映本学年度部门信息公开工作开展的总体情况,包括推动清单落实情况、完善制度机制情况、开展宣教培训情况等);

2.主动公开情况(主要反映通过学校网站、校报校刊、新闻发布会、微博、微信等形式主动向校内和社会公开信息的情况及相关统计数据,其中通过信息公开专栏公开清单所列事项的情况要逐项说明并附相关链接,招生、财务等人民群众广泛关注的重点领域信息要详细说明公开情况和特色做法);

3.不予公开情况;

4.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受到举报的情况;

5.信息公开工作的主要经验、问题和改进措施;

6.其他总要报告的事项。

四、工作安排

(一)责任分工

信息公开工作实行单位责任人负责制,按照“统一领导、各负其责、分级编制”的原则进行,各单位具体责任分工(附件)。

1. 请校属各单位按照年度报告内容(提纲),将本单位 2017 年度信息公开报告及编制公开情况形成总结材料;

2. 清单事项公开情况表(附件),逐项列明清单事项的网址链接,若无相关事项网址链接,作出说明,由责任部门负责上报。

(二)时间节点

1.年度报告中统计数据的起止时间为上一年度 9 1 日至当年 8 31 日(如:2017年统计数据为201691日至2017831日);

2.信息公开报告清单事项公开情况表 11 1日(星期五)前报学校信息公开办公室。

(三)上报方式

通过OA系统报送(OA系统综合办公栏目信息报送,上传于附件中)提交至校办信息与督办科梁涛,标题命名规则为“单位名称+信息公开材料”。

、工作要求

1. 提高认识,夯实开展信息公开工作的思想基础。信息公开工作意义重大,势在必行,相关人员一定要提高思想认识,按照责任分工,在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确保完成各项任务。

2. 明确责任,确保公开工作取得实效。各项任务分解细化,明确责任部门、责任人、完成时间。强化责任追究,对工作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3. 加强监督,不断完善信息公开工作。各单位对照工作目标要求,发挥主观能动性,要自觉接受领导部门及社会各界的监督,以进一步完善我校的信息公开工作。

 

附件: 西安理工大学2017年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及公开工作责任分解表

                                       

                    校长办公室

                         2017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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